Article 39

In force

平安建设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发挥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创新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平安建设共建共治共享体系。

行业协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和支持会员参与平安建设,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行业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参与推进平安小区建设,化解邻里矛盾纠纷,维护本居民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业主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