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法定时限内,通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有效方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或者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Local Regulations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