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依法对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利用。
授权运营一般采用整体授权模式。确有需要的,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由数据主管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分领域或者依场景授权。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