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法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自行制定或者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

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制定、修订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应当在标准立项、起草、技术审查以及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等过程中听取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推进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为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地方标准起草审查相关工作、标准外文翻译以及标准国际化合作等提供便利和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取得良好实施效益,需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推广实施的,有关部门在制定地方标准时可以参考或者采用。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代表依法参加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将在国内外标准化工作中有突出成果的外商投资企业专家代表,吸纳到国际标准化人才库。

禁止利用标准以及地方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实施妨碍外商投资企业参与公平竞争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