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农村、林草、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编目以及数据库建设,按照国家要求编制重点监管生物遗传资源名录,逐步建立农作物、畜禽、林草植物、药用植物、水产、菌种等种质资源库;系统收集、保存和管理本省重要的基因、细胞、组织等遗传资源,制定标准化的样本采集、保存及信息留存规范,确保遗传资源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生物遗传资源收集保藏,根据需要对珍贵、濒危物种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物种的遗传资源进行离体保藏。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