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Chapter 8 特定问题调查Article 80In force调查委员会成员应当不少于五人。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调查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可以在国家机关中选配工作人员,为调查委员会提供服务。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客观公正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Article 7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