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执法检查组应当提出执法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执法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对所检查的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法律制度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改进工作和处理违法问题的建议、对有关法律、法规或者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等。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