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和指导本行业、本领域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完善卫生与健康设施,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