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区的高速公路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全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应当密切配合,建立高速公路管理协作工作机制。
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高速公路沿线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高速公路相关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