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基层供销合作社可以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方式,广泛吸纳农牧民和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入社,建立健全按交易额返利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密切与农牧民的组织联结和利益联结。
鼓励嘎查村基层党组织成员、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牧业企业负责人、返乡创业人员等加入基层供销合作社,依照法定程序参选基层供销合作社负责人。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