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本市加强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档案专家库,加强专家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

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支持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档案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参与档案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