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实行优惠。
鼓励和支持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
鼓励体育训练中心、体育基地、体育运动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以及运动康复等服务向公众开放。
鼓励和支持充分、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建设用于公民日常健身的体育场地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