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本省依法保护体育赛事相关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以及体育赛事的名称、标志、徽记、旗帜、吉祥物、口号、举办权、赛事转播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权利。
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赛事活动。
体育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相关标准、优化服务保障等方式,培育贵州体育赛事品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