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等。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条件。经营主体有权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行政机关不得为经营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惩戒和退出机制,对未按规定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者报告、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违反业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谋取不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