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农村牧区公路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安全适用、生态环保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并重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分级负责、行业监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