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公路用地范围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不少于1米范围内的土地;

(二)实际征收土地超过上述规定的,其用地范围以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为准。

本条例实施前公路的用地范围与上述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现状范围确定。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