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自觉减少噪声排放,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公共场所管理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志愿者等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