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由电力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理;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尚未造成火灾事故的,由村委会依照村规民约有关防火安全要求予以规范和劝导。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