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加快粮食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建设生物育种创新平台,培育壮大种业企业,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应用。

鼓励和支持粮食作物良种培育、生产、更新和推广使用,加强粮食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粮食作物种子储备制度,提升供种保障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