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选举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如果提出的候选人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预选可以召开全体代表会议或者以代表团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预选选票并进行计票。预选会议应当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或者代表团代表的过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大会主席团根据候选人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应当以预选时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