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人民防空工程除防空指挥所等重要工程外,在保障其防空效能的条件下,鼓励平时予以开发利用。

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结构,不得拆除、损坏设备设施,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应当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