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城市桥梁及其附属设施,是指涉水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人行桥、涵洞等各类桥涵,防护构筑物、桥名牌、消防、排水、电力、限高、限重、照明、监测、监控、隔音设施及管理用房等。

本条例所称城市隧道及其附属设施,是指穿越江、河、湖等水域的隧道,穿越山体的隧道,地下车行、人行通道,通风、消防、给排水、电力、限高、限重、照明、监测、监控、隔音设施及管理用房等。

本条例所称桥下空间,是指城市桥梁垂直投影范围内的空间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