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设置在城市桥梁上、隧道内的各类管线及其检查井、箱盖等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桥梁、隧道设施养护要求及管线设置的技术规范。

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对所属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和补缺。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