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经检测评估,城市桥梁、隧道技术状况评定为不合格状态的,养护人应当及时降低通行荷载标准,采取限高、限宽、限重等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加固等处理。
经检测评估,城市桥梁、隧道技术状况评定为危险级状态,或者城市桥梁、隧道出现塌陷、断裂等突发情形的,养护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立即报告所在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危及通航安全的,还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需要封闭城市桥梁、隧道以及相关水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发布有关通告。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