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建设单位在组织城市桥梁、隧道建设工程预验收和正式验收时,应当通知城市管理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及养护人参加。城市管理执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及养护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设单位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在城市桥梁、隧道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桥梁进行荷载试验;对隧道进行安全性检测,对自动化管理系统进行联调联试。试验、测试结果未达到设计要求的,不得确定为验收合格。

城市桥梁、隧道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