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规划和建设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制度,保障设施正常运行;引导和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园区生产经营单位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当按照规定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