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Amended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危险废物防治的实际需要,制定本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
有关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建设规划要求,组织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危险废物管理规定,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