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1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相关福利、救助、保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服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