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养老服务组织应当配备与其运营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服务类型、照护要求、服务对象数量等因素,配备相应比例的养老护理员。

养老服务组织中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养老服务组织应当加强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