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养老服务组织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养老服务收费应当按照国家、省、市价格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根据养老服务组织的登记类型、设施设备条件、服务内容、照料护理等级、服务成本等因素确定。

政府运营的养老服务组织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以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的养老服务组织,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由运营方依据委托合同等合理确定。民办养老服务组织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与入住老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合同进行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