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民政主管部门是养老服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政策和标准。
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和老年健康管理等工作。
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老年人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医养结合相关医疗保险政策。
财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建设、房屋管理、城市更新、教育、审计、金融、体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