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鼓励节水服务机构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开展节水咨询、设计、检测、水平衡测试、计量、技术改造、运行管理、产品认证等服务,提高节水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能力。

支持节水服务机构与用水单位和个人签订节水管理合同,提供节水服务,并以节水效益分享等方式获得合理收益。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