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设全市统一的出租汽车营运监管平台,实现与相关经营数据实时传输和信息共享。

市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网信、通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应当建立出租汽车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