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勤勉尽责,按照执业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业务报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注册会计师已经勤勉尽责:

(一)注册会计师已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仍无法发现虚假成分;

(二)注册会计师遵守验资程序,确认投资已经到位,但是企业在登记后又抽逃资金;

(三)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受到委托人、被审计单位、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欺诈;

(四)注册会计师在业务报告中就重要内容作了真实披露。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7,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