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市长、副市长的人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由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名。

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或者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推荐。

Local Regulations · 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2,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