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符合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发挥其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突出地方特色,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