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机产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电机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电机产业发展工作协调联动机制,统筹解决电机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机产业发展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林业、市场监管、数据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机产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履行电机产业发展相关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