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唐山清东陵保护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初审,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行统一管理。

清东陵文物保护规划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