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具体收费形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包干制收费方式的,业主可以参照我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和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与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
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物业服务人应当以物业服务项目为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建立健全收支账目,并每半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报告物业服务费收取和支出情况,提出下半年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Local Regulations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