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9,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