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组织开展旅游宣传推广。

鼓励机场、车站、影剧院、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为全域旅游宣传提供公益广告展位。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