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本市行政区域内全域旅游的规划建设、产业促进、服务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全域旅游,是指将本市行政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主导产业,通过对区域内旅游资源的有机整合,统一规划布局、优化公共服务、推进产业融合、实施系统营销,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产业商业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更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旅游发展模式。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5,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