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省辖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地理条件,设置高射炮、火箭等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站(点),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气象主管机构会同飞行管制部门确定。
作业站(点)不得随意变动,确实需要变动时,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确定。
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站(点)应当按照规定和标准建设炮库、弹药库和必要设施,配置有效的通信工具。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