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随同申请,其他外籍人才可以凭工作许可证明申请工作签证入境。符合条件的外籍和港澳台地区高层次人才可以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可以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居民享有同等权利。支持市场主体建立第三方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平台,降低国际人才就医成本。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和科技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在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居留和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优化出境入境检查管理,提供出境入境通关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