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特色菜发展促进工作机制,指定相关主管部门牵头做好下列特色菜发展促进工作:

(一)制定特色菜产业发展规划,促进特色菜品牌建设、技艺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等;

(二)建立健全特色菜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特色菜食材生产、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旅游休闲、康养服务等产业联动发展;

(三)协同建立跨行政区域协作机制,对接粤菜产业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推进特色菜在标准制定、人才培养、交流推广等领域的合作;

(四)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工作。

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特色菜产业发展促进政策措施,应当根据特色菜产业数据、发展态势和市场运行需求,并征求相关行业组织、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等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