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建立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的协同指导机制,加强对租赁当事人的指导,提升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能力。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租赁厂房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租赁当事人进行租赁厂房安全管理培训,增强租赁当事人以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