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存在以下违法情形,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拒不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
(二)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的;
(三)未依法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
(四)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
(五)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