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拟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根据需要,市人民代表大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规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规出台时机、法规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法规对法律特殊保护群体权益的影响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