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市政府规章的备案与审查的具体工作,依照《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常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报送备案的市政府规章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一)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二)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省地方性法规和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相抵触;

(三)同上级或者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四)违反法定程序;

(五)市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

(六)其他不适当的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