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公民应当依法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履行下列安全防范义务:
(一)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阅、调取有关的文件、资料、物品、数据;
(二)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涉嫌间谍行为的情况或者线索;
(三)接受反间谍安全防范教育,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反间谍工作秘密,不得向无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提供知悉的涉及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息、资料和数据;
(四)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五)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